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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分之一开始·读书笔记 44/100 霍普 《牛津通识读本:医学伦理》


       读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医学伦理是一个很可以争辩一番的问题。凡可以争论的话题,我觉得都具有研究的价值。医学伦理作为一个特殊的伦理学分支,更是值得研究的领域。我认为本质上医学就是和自然规律抗争的一门学科,对于“凡是自然的就是合乎伦理的”这一观点,若是用在医学领域恐怕是不适用的。在医学领域需要作出的种种选择,面临的种种困难,甚至是医学发展为我们带来的诸多新进展新发现,都是需要在伦理学框架下探讨它的可行性的。我个人对所有的医学生感到由衷的敬佩,祝福你们在漫漫长路上仍然能够战斗到底。

       分享一下我的阅读笔记。

       【医学伦理的两条基本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和提升患者的最大利益。】

       【(安乐死问题)后果与动机一样时,作为(杀人)与不作为(没有救人)在道德上是没有区别的。】

       【即使最终的结果一样,一个举动(寄有毒包裹)加上杀人的企图在道德上比不作为(未能给予慈善捐助)要坏得多。】

       【安乐死的错误源自杀人的错误,而且并没有被挽救其他生命所抵消。】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与继续活下去相比,现在就濒临死亡是一个很大的伤害。杀人之所以通常是一个大错,是因为濒临死亡通常是一个很大的伤害。然而,杀人的错误是由濒临死亡的伤害造成的,反之则不成立。因此,如果患者的最大利益是现在死去,而不是忍受被拖延的、痛苦地临终过程,那么杀人就不再是一个错误。换句话说,当死亡带来利益而不是伤害时,杀人并不是一个错误。那些认为安乐死是原则上的错误的人忘记了杀人的错误与濒临死亡的伤害之间在概念上的联系。】

       【我们认为每一年的生命价值相等,无论其属于谁。】

       【“施救准则”核心的价值观是:在此种情形下为获得一个寿命年份而花更多的钱通常比在我们无法认定谁收到帮助的情形下花钱更合理。】

       【死亡并不会因为我们不能将一张面孔或一个名字与一个本可以被挽救的人对上号而变得不那么重要。/我们应当以同样的方式为防止“统计学上的”死亡而做出反应。】

       【(在假设论证中主体的差别性和同一性问题)媒体之所以会反对帮助绝经后妇女怀孕,是因为由人工授精出生的小孩会过得不如年轻一些的母亲所生的小孩好。但是正如我已经说明的,那与将要存在的小孩的最大利益不相关。那个小孩的生存状态与一个年轻女人所生的小孩的生存状态不一样。/这个差别是在维持影响同一性的行为或决定之间产生的。/由于选择哪个胚胎植入体内是一个影响同一性的选择,所以这对于小孩来说是没有伤害的。/假设妇女推迟了怀孕,那么这个小孩根本就不会存在。】

       【 (尝试把论证简化到最基本的形式是很有用的)

            前提1:假如P成立,那么Q成立

            前提2:P不成立

           错误的结论:Q不成立 】

       【许多人持有这样的观点:在某些情况下违法也许在道德上是对的。然而既然法律是通过合理的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那么法律就应当具有道德约束力。(等下我没懂这个如果那么!!)】

       【关于非自然的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断言有着大量的反例,而且大多来自医学实践本身。一个患有脑膜炎的小孩也许会被抗生素和重症监护救活,不管从什么意义上说,没有一种处理是“自然”的。用体外受精的办法帮助夫妇生孩子也许是错误的,但是假如那是错误的,也不是因为体外受精是非自然的。】

      【滑坡论证的核心是:一旦你接受了一个特定的情况,那么不接受越来越多的极端情况将会是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的。假如你不想接受更加极端的情形,你必须不接受最初的,不怎么极端的情况。(连锁推理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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